灌建发〔2020〕86号
关于成立商品住宅质量纠纷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近年来,随着灌南县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商品住宅小区越来越多,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房屋质量问题。为最大限度地化解住宅质量问题,减少矛盾纠纷。经研究,成立商品住宅质量纠纷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杨 军
副主任:姜 辉
成 员:沈 慧 于 宇 王 坤 张国双 梁中业
魏 昕 晏 昕
住宅质量纠纷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监站,由沈慧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住宅质量纠纷调解委员会主要负责开展全县涉及商品住宅质量引起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教育疏导、释疑解答等工作。对无法调处的则合理引导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2日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8月12日印发